常往

想要被爱,是一切不幸的根源。

【反贪4、扫毒2】何处安下(上)


*陆志廉x曹元元/地藏x曹元元


*大家注意避雷:地藏和曹元元有过一段(身心),但其实两人有很多地方并不真的合适,地藏死亡,曹元元入狱,遇到陆志廉,接反贪4的剧情。


*地藏好上头




1.


曹元元隔着人群与铁门,第一眼瞥见陆志廉,就想,他很像一个人,一个故人。




可地藏明明早早死在了香港地铁西线的终点站。


在散不去的硝烟里,落石为碑,枪炮常鸣,干净利落的走了。




2.


十二年前,曹元元的狐朋狗友们哄他去香港最热闹的Club庆祝成人,那天晚上香槟掺着烈酒摆满了水晶吧台,激光灯下片刻不停的鼓点像一把锤子敲的人头脑发木。


曹元元喝了非常多的酒,脚下摇晃,视野模糊,但仍在最后一丝的神志支撑下打掉了旁边人递来的白色粉末,挣扎着起身往卫生间走。




他生活混乱,用酒精聊以安慰时而翻涌的痛楚,但他不碰du/品。


说到底,曹元元是个彻头彻尾的富二代,清清白白的过了童年,私立学校里正正经经的念过书,高等教育教出来的世家子弟,还没堕落到要用白/粉毁了一生的地步。




卫生间的门把压了几次都没动静,曹元元借着酒后的一股蛮力一下撞了进去,就看到一个男人一边打人一边骂:“再让我看到你在我场子卖白/粉,砍掉你的手啊!”




曹元元默默的看了会儿,皱起了眉。他的脑子被酒精糊的无法思考,只觉得血腥味恶心的很,于是走到水池边去洗手。末了一抬头,透过镜子看到男人从隔间里走出来,拿着雪白的纸巾擦指节的血迹,地上躺着的人露出一半身子,已经不动了。




地藏得意的冲他扬了扬下巴。




曹元元脑子不灵,无端觉得好笑,便也对他勾了勾嘴角。




3.


地藏打听到他的消息,契而不舍,老土到不行的给他送花来。


曹元元每每收来喂狗,他养的金毛只得整日对着碗里娇艳的红玫瑰愁眉苦脸。




有一天晚上,月亮圆的吓人,曹元元站在家里别墅的露台上抽烟,一低头,看到一个血人站在院子里一动不动的望着他。


曹元元手里的烟折了,两个人无声无息的僵持半响。


曹元元冷着脸对他摇头,可地藏没力气走了,他冲曹元元笑。




家里的下人早就睡了,剩下曹元元屈尊降贵的拎起他衣袖,往断指的伤口上倒双氧水。


地藏一额头的冷汗,盛夏里汗水流了就干,干了后疼的再流,几番下来,手凉的像一块冰。




他残缺的右手,在缠完绷带后,紧紧的攥住了曹元元的手。


地藏把额头抵在他们交握的手上。


明明轻易便可抽身而去,可曹元元还是任他握着了,他用另一只手去收拾桌上的血迹。




十指连心,断指处的神经一突一突的跳,他像是疼的紧了,浑身止不住的发抖,牙齿都咬的打颤。




‘你信不信我?’


地藏想问,想告诉曹元元发生了什么,想求一个信任和公道。


太想了,想的胸口都跟着发疼。




可有什么东西已经碎了,碎成扎人的利刃,划烂了他的喉咙,把那一个问句,一股气,把所有的情分和善良,全都堵住了。




从前在正兴,他意气风发,一心敬重尊长,扶持兄弟,好好做事。


可南叔不信他的忠诚。


可余顺天不在意他的解释。


他伸出手去,以为有人会为他求情,以为有人会喊停,所以到最后他都不怕。




他是个孤儿,从流浪汉变成正兴的人,二十多年来他扛着社团往前爬,他把正兴当家,把余顺天当哥哥。




可当他在医院门口看着余顺天神色紧张的查看手机,驾车疾驰离去。


地藏为自己说那句“二十多年的兄弟”,感到后悔和恶心。




原来真的有人可以伤害了别人,毁了别人的一生,却能心安理得的开始新的生活,好像一切都未发生一样。




他站在那,血顺着平整的断口一滴滴的连成线滴下来,邪念恨意,熏得眼角通红。




大愿地藏王菩萨发过诺,要救度一切罪苦众生,尤其是地狱众生。


可已然不必了。


他一直身在人心的炼狱之中,他就是地狱来的罗刹,他要收割尽这人间的金钱,名利与贱命,来安慰自己断掉的手指,与碎裂的信念。




今后,便没有正兴了,也没有天哥,没有条条框框,道义兄弟,没有人心了。




这世上善恶糊涂,一切本来都只在一念之间。




4.


地藏从曹元元那里离开时,对他说:“别信别人,也别信我,没人在乎别人的生死,你自己好好的活,才最重要。”




曹元元显然没将这一句至理名言放在心上,否则十几年后,他遇到陆志廉时,就该长了记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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